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以上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
閱讀 ?·? 發布日期 2022-09-16 10:08 ?·? 濰坊網站設計
近日,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發布《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顯示,為加大對職工購房消費的支持保障力度,更好地滿足廣大繳存職工公積金貸款購房需求,自2022年9月16日起,調整濰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。
具體來看,一是調整貸款額度測算指標的規定,取消“按繳存比例、貸款次數、職工單方或雙方繳存公積金確定貸款額度上限”的規定。
二是調整借款人申請貸款繳存公積金時限的規定,將借款人申請貸款繳存公積金時限由“借款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(含)個月以上”調整為“借款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(含)個月以上”。
三是調整測算貸款額度余額倍數的規定,將貸款額度上限計算由“按借款人申請時繳存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5倍計算,調整為按20倍計算”。
四是調整計算還款能力的月收入占比的規定,將“貸款期限5年以上的,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40%”的規定,調整為“貸款期限5年以上的,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50%”。
五是減少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證明材料,取消要求借款人提供戶籍地、受理地、繳存地三地的不動產查詢證明。借款人申請貸款時只需提供購房所在地《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》